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质量发展

《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新时代高企认定改革与创新、建设与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高新企业认定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应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首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科学、精减、亲民的新型管理体制,激发干事创业、不怕失败。

  一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职能转变,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改革方向,从管理者向价值发现者、产业组织者、战略投资者、改革探索者转变;二是推进探索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固有身份界限,推行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新型用人制度,探索更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新模式,打造智能政务、智能服务;四是推进落实土地制度、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等市场化改革,提高市场开放性,优化资源配置能力;五是大力弘扬企业家、工匠和劳模,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形成大胆探索、敢闯敢试的环境氛围。

  第二,实施创新驱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化发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要不断增强战略科技力量,着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组建高层次未来实验室,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二是要瞄准科技前沿,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创造全球科技发展的原创成果,构建新兴产业发展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培育更多发展趋势的原创前沿产业;三是瞄准重大战略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通过“建链、强链、补链、延链”,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培育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区一主导产业;四是要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潜力,发挥好信息技术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平台作用。

  第三,增强内生动力,打造“雨林式”创新创业生态,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是加快建设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创新创业生态,按照“雨林法则”,通过搭建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创新创业街区等形态多样的服务载体,构建全要素、多品类的创业服务体系;二是围绕创新创业资金瓶颈,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等贯通创新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推进“资本+科技+产业”三位一体化融通发展,解决创业企业资金断链风险;三是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通过技术与产业融合,推动科学家与企业家“联姻”,培育一批科学家深度参与、大资金长期投入的高端技术型创业企业;四是加强新兴产业的前瞻性研究,加速新技术突破、新产业生成、新业态涌现、新模式创造,培育发展一批在全球具有先发优势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打造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生力军。

  第四,加快开放协作,融入国内双循环,拓展发展新空间。

  一是增强与周边区域协同发展、共享发展,通过一区多园、异地孵化、飞地经济、共建协同创新平台等方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创新资源的跨区域引进、转化与整合,使创新要素在更大空间范围内的合理配置,努力缩小区域发展不平衡,塑造区域联动、优势互补的新格局;二是深度链接全球高端创新资源,通过加强建设技术转移平台、创新园、科技合作基地、人才实训基地等载体,吸引更多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研发中、科技服务机构和投资机构等入驻,汇聚创新成果、创业团队、创新资本;三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合作,通过与相关国共建跨境经济合作园、边境产业园、海外科技园等海外园区,与沿线相关国进行人才交流,搭建跨境特色创业空间、孵化器、创新社区等“双创”载体,支持企业“走出去”,搭建跨境电商平台和产业园,拓展合作新空间。

  第五,践行绿色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打造生态园区、智慧新城。

  一是探索绿色发展方式,提高绿色投资比例,推广应用绿色节能技术,增强绿色发展的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发展壮大绿色经济产业规模,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新动能;二是加快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园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统一开放平台,以及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息平台,探索数字城市服务新模式,带动智慧数字园区建设;三是不断提高高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从“管治”向“服务”、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培育发展各类社会自治组织,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平台,提高大众自治的能力与效率;四是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不断改善民生,努力打造活力园区、和谐园区、美丽园区,使高新区成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创新充沛、创业活跃的现代化产业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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